读《潜规则:中国历史的真实游戏》有感——为什么要扫黑除恶,为什么要打伞破网?
2021-08-17 ②『有感而发』 2373 次关注 发布者:好发 收藏


(本文仅为个人感受,只是一个结合读书的单方面的理解,并非对扫黑除恶的全面理解,肯定不全面)


最近有人问了我一个问题:为什么要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?二者之间为什么有这么强的联系呢?

我怎么回答呢?大概就是说他们为了利益勾结在一起,所以要打之类的。这个回答并没有触及本质问题,直到看了这本书《潜规则:中国历史的真实游戏》


何谓潜规则?

是灰色规则、内部章程、非正式制度、规则背后的规则?在作者吴思眼里,潜规则有了一种更精确、更直观的诠释:趋利避害的计算公式。看似宏伟辉煌的华夏史,在虚伪的规则章程的背后,真正起支配作用的却是潜规则;看似文明繁华的神州大地,却是潜规则的沃土。潜规则不仅贯彻于中国的历史长河,还存在中国社会的每一个边边角角。吴思先生眼光犀利、视角新颖,潜规则不仅古代大行其道,现代也盛行其风,于是这本书给人的思考不仅具有引人深省的意义,还有前车之鉴的现代内涵和现实意义。


复制书中部分段落——引出三等公平

光十九年(1839年),山西巡抚(省府一把手)申启贤到雁北一带视察工作。路过代州(今代县),当地一些里正(类似村长)和绅耆(类似老知识分子或退休老干部)拦住轿子告状,反映驿站在征收号草中的问题。(1)拦大官的轿子和敲登闻鼓告状一样,都是很叫官员反感的行为,所告事实如有出入,按规定就要打八十板子,这是足以要老头们的性命的责罚。韩愈说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”,让这些老头和村干部感到不公平,非要鸣一声不可的,究竟是什么东西?


    清朝的驿站近似现在的邮政局,号草就是驿站马匹食用的草料。这些草料由本县百姓分摊,按期交纳。那些老人和村长控诉说,驿站收号草有两条不公平,一是大秤不准,经常七八十斤号草上秤而秤不起花;二是必须向收号草的驿书和家人交纳使费,不然他们就不肯收。


    第一条无须解释了。第二条,用当代语言来说,就是非得再掏一笔辛苦费,才能请动驿书和“家人” 的大驾,麻烦他们收你的号草。驿书近似现在的县邮政局领导,“家人”则是县令的私人亲信,近似生活秘书。《大清会典》规定,驿站的财政费用由当地州县政府提供,州县官员派亲信来收号草,就体现了这份权力和责任。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告状者的无奈:县令的家人敲诈勒索,怎能不拦住省府大员告状?


    据申启贤巡抚自己说,那些老头拦住他告状的时候,他已经生了病,性情烦躁,也没有深究是非对错,就下令掌责呈诉者——打了那些老头一顿耳光。不过刚打完就后悔了,心里感到不安。他说,那些挨打的老头“俱白发飘萧”,他害怕这顿耳光会打出人命来。于是将此案件批给道台张集馨(近似雁北地委一把手)亲自讯问,在半路上申巡抚又专门写了一封信,叮嘱张集馨处理好这件事。


    申启贤感到不安是有道理的。人们为了千八百斤草料可以拦路告状,却不见得去“京控”。去北京上访是一件代价很高、成功率却很低的事情。但是出了人命就不一样了,苦主轻易不会善罢甘休。再说那些老头和村干部还可以分担“京控” 的费用,这就不仅愿意告,也告得起。一旦进入告省府官员的京控程序,就可能有钦差大臣下来调查。按照常规,钦差大臣会抹平此事,但是省、地、县都要付出相当可观的代价,二三万两银子的“钦差费”肯定是免不了的。按粮价折算,二三万两银子将近500万人民币,逞一时之快值不值这笔巨款,申启贤不能不犯嘀咕。以上推测没有计算良心的作用,不过就我所知,申巡抚虽然不是恶棍,但他的良心也不是很敏感,不算也罢。


    我想讲的故事到此才算正式开始。


    经过调查,张集馨发现,那些白交还要遭受两道刁难的号草,按规定竟该由政府向民间购买。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是一文钱一斤。折算为现在的货币和度量单位,大概就是2毛多钱1公斤。当地每年收驿草10多万斤,财政拨款将近人民币2万元,但是这笔钱根本就到不了百姓手里。张集馨写道:“官虽发价而民不能领,民习安之。”


我想强调一句:这里显现了三种公平的标准。按照正式规定,老百姓在名义上的权利竟然如此之大,他们不仅不应该被官府的黑秤克扣,不应该交纳使费,相反,他们还应该从官方拿到一笔卖草钱。这当然是头等的公平,但只是名义上的东西,并不是老百姓真正指望的标准。“民习安之” 的标准,是白交驿草但不受刁难,这是比正式规定降低了一个等级的标准。百姓胆敢不满意的,只是使用黑秤外加勒索使费,并不是白交驿草。官吏和衙役们得寸进尺,想让老百姓在认可第二等标准之后再认可这第三等标准,村干部们不肯认账,这才有了拦路告状。



    作者用用大大小小的一个个故事为人们揭露出中国权力机关的本性,冠冕堂皇背后的丑陋,潜规则能让读者迅速探索中国政治和社会,并使人沉思。潜规则是利益的交叉线,是权力、传统和利害互相博弈的产物。潜规则而生活在潜规则阴影下的皇帝、官员、百姓有不同的处境和抉择,在潜规则下百姓成了冤大头、清官成了冤大头、就连皇帝也成了冤大头。

封建王朝往往是一个又聋又瞎的大块头

在潜规则下,最高统治者皇帝往往是一个又聋又瞎的大块头,比如明朝的弘治皇帝不知天下军民贫困,吊死的崇祯皇帝恨“诸臣误我”,统治者是规则的制定者,但独处深宫的他们对这类圣人不讲书上不写的潜规则几乎全然不知,被左右蒙蔽还天真地认为世界只是祖宗常法和正式规定构成的世界,殊不知早已天下大乱,江山早已旦夕祸兮。在潜规则下皇帝往往总是被人蒙蔽和最后知道真相的那一个。这固然与统治者长年不与外界直接有关,更多的是“村骗乡,乡骗县,一级一级往上骗,一直骗到国务院。”的社会“潜规则”现象,统治者到底应该相信什么,执政者到底应该兼听什么偏信什么,这确实是中国政治自古至今的痼疾。

    

封建王朝中,官吏是有合法伤害权的,而且很难被查出来,往往成为潜规则,但是现代中国是不允许“合法伤害权”存在的。

张居正总结说,人们怕那些吏,一定要贿赂那些吏,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,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。

        另据《竹叶亭杂记》记载,清代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,名叫“贼开花”。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,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,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,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。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利,关押嫌疑犯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,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。官府将他们拘押起来敲诈勒索,每报一案,往往牵连数家,“贼开花”由此得名。那些被只窝赃的富户特别害怕坐牢,只能只认倒霉,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,打点差役。官吏捞足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,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。

解决上面类似的问题,有的地方的做法是成立一个同乡会之类的组织,然后大家一起交点钱,每年给吏胥送上一些钱。看上去就像跟黑手党打交道一样。

下面引用作者的话:

    总之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,有了这种权力,没有钱可以有钱,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规矩。这叫“势所必至”。势之所至,潜规则生焉。即使这规则不合法,也可以转弯抹角把它装扮起来。

    吴思先生的书给了我们当今这个浮躁和潜规则的社会敲响了警钟,给我们的社会注入了正能量,我们现在的社会更需要拒绝潜规则,更需要的是正气,我们在辨清潜规则的历史真貌后,更应该想法设法改造现代的社会,不要陷入潜规则的恶性循环中才是公平之道。


读完上面的文字,你有什么感想?如果不进行监督,如果不扫黑除恶,如果不打伞破网,那会出现什么情况?扫黑除恶、打伞破网,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打这种非法的“合法伤害权”,只有把办理的过程、结果放在阳光下暴晒,让执法者感觉受到制约,才会减少甚至避免使用非法的“合法伤害权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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